都在这儿了!2021年一级造价师各地人员公示及考后审核...
各个省市动作还是很迅速的,这边刚刚公布合格人员名单,那边就开始考后审核工作。大家一定多注意所在地的审核要求,不要错过审核时间~
目前,新增河南、青海、新疆、大连四地公布一造考试合格人数,以及考后审核注意事项。
通知如下:
土建和安装专业
一、公示
按照有关要求,现对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书人员(附件1)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31日2022年至1月8日。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各地举报电话见核查安排表,附件3)。对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核查
1.受核查人员(附件2)请于2022年1月13日下午18时前(节假日除外)前往报考地省辖市或省直住建部门接受现场审核或网上审核(以资格核查安排表为准,见附件3),不在附件2中人员,无需进行审核。
2.受核查人员需现场或邮件方式报送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2.学历证书原件;3.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学历信息);4.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需提供第一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和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5.单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原件;6.申请增报专业的考生,另需提供其他专业一级造价师资格证书原件。7.报考级别为免试基础科目的考生,另需提供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以邮件方式报送材料的,请将上述材料拍照后以压缩包形式(压缩包用“姓名+证件号码”命名)发至指定邮箱(见附件3)。
三、提交的审核材料要确保真实有效,如发现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报名资格,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由于个人原因造成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核查的,将影响本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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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工程专业
一、公示
按照有关要求,现对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书人员(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1月7日。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371-87165868 。对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考后资格核查
即日起至 2022年1月7日(不含节假日)进行考试资格核查,河南省交通工程定额站将电话通知部分成绩合格人员提交补充资料,请成绩合格人员保持电话畅通。被抽查人员要以压缩包形式(压缩包用“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将补充资料发至电子邮箱417178749@qq.com。如被抽查人员在 2022年1月7日前未提交补充资料,将暂缓发放职业资格证。补充资料要确保真实有效,如发现被抽查人员提交的补充资料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报名资格,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河南省交通工程定额站
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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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公示:
根据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现将我省2021年度一级造价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详见下列名单163人)。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9日 。
举报电话:0971-8258589(正常上班时间接听)
举报邮箱:407430131@qq.com
举报网站链接:http://www.qhpt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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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后审核
二、资格复核对象
凡参加2021年度一级造价师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拟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详见下列名单)。共计163人。
三、资格复核安排
(一)资格复核方式
现场审核。考生务必在2022年1月7日前往指定地点完成审核。逾期未资格复核和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影响证书发放;对提交虚假报名信息的考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二)时间及地点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三)资格复核材料
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的学历认证表;
报考级别为免试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的学历认证表、相应的资格证书(甲级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报考级别为增报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的学历认证表、已取得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
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无需复印件。若本人不在西宁,可委托他人携带原件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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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0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新疆区2021年度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共计687人(名单附后)。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2年1月4日-2022年1月18日
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0991-4650800、4611006、4602372
举报邮箱:xjrskszx@163.com
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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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0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连考区)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计350人(名单附后)。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承诺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7日至2022年1月11日。
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公示人员的监督举报。举报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实事求是。不得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有意诬陷。如有诬陷等行为,一经查实,将追究举报人责任。
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合格成绩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合格证书的领取时间、方式和注意事项请关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证书领取栏目。
举报电话: 0411-84618677
附件: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连考区)成绩合格人员名单
大连市就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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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区一级造价工程师审核情况▼▼
一级造价师成绩出来后,考后资格审核也非常重要的。一些省份会同时出具合格名单和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部分省份出具合格名单,或者进行短信通知等,各地要求不一样,大家搞清楚所在地审核要求,否则成绩无效。
目前19个地区公布一造合格人数,共32881人通过考试
2021年度各省一级造价工程师合格人数 | |
地区 | 合格人数 |
河北 | 2662 |
福建 | 1154 |
四川 | 4605 |
浙江 | 2555 |
山东 | 4319 |
广东 | 3195 |
吉林 | 865 |
江西 | 738 |
北京 | 2419 |
天津 | 1378 |
广西 | 1045 |
山西 | 1552 |
辽宁 | 1338 |
海南 | 407 |
西藏 | 50 |
湖南 | 1920 |
河南 | 283交通 3116安装+土建 |
青海 | 163 |
新疆 | 687 |
大连 | 350 |
后续相关通知会及时更新通知大家,有什么疑问可以在评论区留言~
一造二造
ID:yzez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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